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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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和毕业生还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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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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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201号,附件1)和《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强化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206号,附件2)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0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

一、贷款性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和省政府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举措,是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信贷扶助政策的组成部分,是国家开发银行委托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结算代理金融机构,向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由学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以借款人信用作担保的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申请对象及条件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对象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应具备的条件为:

1.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其家长户籍均在贷款申请受理机构所在辖区内;

3.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三、申请贷款金额

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最高限额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四、申请程序

1.新增贷款学生(即首贷学生)申请程序

学生持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户口簿原件于暑假期间到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办理相应贷款手续。

2.续贷学生申请程序

对于已经获得过生源地助学贷款,且有续贷需求的学生,于7月份国开行系统开放后手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续贷电子申请工作,不需现场办理,请保留好电子贷款回执单开学后统一上交。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只可申请一次,逾期不予补办,各学院要充分重视,认真宣传,按照“应贷尽贷”的原则,确保每一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了解贷款政策。

2020届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

我校2020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加强我校2020届贷款毕业生诚信教育,向学生讲明还款责任,增强受贷学生的诚实守信意识。现将2020届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通知贷款毕业生本人,告知他们务必于12月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信息,进行“贷款毕业确认”申请。

申请步骤如下:

1.登录http://www.csls.cdb.com.cn网页,输入身份证号登录,如果密码不正确可与学生生源地所在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或拨打“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服务电话95593重置密码;

2.打开申请页面,务必将个人基本信息、即时通讯(QQ号码)、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联系人信息必须如实填能联系到的亲属,不能为本人和老师)进行维护,并核对本人贷款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信息确认;

3.点击文本区下方“毕业确认申请”按钮,确认信息为最新信息后,点击“申请”,即可完成毕业确认。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系统上复核学生发起的“贷款确认”申请,完成毕业确认审核。

二、请各学院对毕业学生大力宣传、强化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工作,切实帮助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而无力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学生,向当地资助中心申请还款救助(附件2)。

联系电话:0516-83262073

 

附件1:《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201号);

附件2:《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强化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206号)

 

                       学生工作部(处)

                         202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