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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9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优秀典型事迹材料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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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充分展现并广泛宣传高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励志成才的故事,使学子们鲜明感受到这些可亲、可信、可学的身边榜样,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优秀典型事迹材料的通知》(苏教助函〔20196号)文件要求请各学院组织2019年度高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报送本人优秀事迹一篇,撰写要求参见附件

联系人:王庆;电话:83262073

附件: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材料征集要求

                                                     学生工作部(处)

2019118

附件:

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材料

征集要求

一、 材料征集对象

获得2019年度本科国家奖学金的学生

二、写作要求

1.文章从导师、同学或者学校部门的视角(尽量不要采用第一人称),以人物通讯形式撰写,要突出获奖者如何刻苦钻研并取得优异成绩、怎样积极主动地做好学生工作等,形象要丰满、内容要生动,人物事迹要求真是突出,主题积极向上,具有感染力和号召力,也要具有较强的可读性。

2.文章要有一定的典范性,从而具有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既要突出获奖者取得的学业和科研成果,更要总结归纳其取得成果的内在和外在因素,使其事迹感人、形象丰满。

3.文章语言要平实简练,主题突出,行文要做到详略得当,结构匀称。材料的采集和引用要围绕主题展开,避免用简单的材料堆砌文章。要注意归纳并突出描写典型人物的个性特点,用简单明了的叙事风格介绍励志故事,杜绝夸大或不符实际的虚构情节。

三、文章内容

文章内容包括人物简介、标题、正文:

1.“人物简介”由姓名、性别、学历层次、获奖时所在年级和主要亮点等基本要素构成,120-180字,表达方式不限。

2.文章各级标题不应超过18个汉字,概括准确、精炼,具有时代感和吸引力,力求浓缩并体现人物事迹的特色,尽量避免泛泛使用“青春”“幸福”“追梦”等一般化的词语,尽量不使用标点符号和空格。

3.文章正文控制在2000字以内。文章文笔流畅,生动描述个人学习成长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生活故事、心灵感悟,具有一定的情感深度。应重点突出自身的优势,强调用1—2个小故事或事迹反映学生的特长,并注意对这些小故事或事迹中的人物神态、心理、言行等加以生动、细致的刻画,杜绝夸大或不切实际的虚构情节。

四、照片提供

提供照片27张,要求至少包含一张生活照,一张标准照,生活照动作可以比较随意、放松些,清楚呈现人物主体,人物切忌墨镜、帽子等饰物遮住脸部,此外还可提供获奖等情况的证明照片,如奖杯、奖状的照片等,照片像素不要低于300像素,要求发送原图,不要放在word文稿中。照片请用学校名+学生姓名命名,以.jpg的格式存放。

五、报送数量

凡是获得2019年度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均需报送,我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并最终上报3篇参加省2019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评选活动;未能上报省里的事迹征文,本年度起将组织专人编辑装订成册,发放给学院及学生本人留存,为保证质量并取得真正的引导和鼓励作用,请各学院对学生上报的材料严格审查,请专业人员在文笔方面予以指导和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