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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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辅导员综合素质测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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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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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推进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建设,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徐州医科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辅导员综合素质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在编、在岗辅导员

二、测评时间

测评工作时间:2019年6月20日

三、测评原则

坚持定量测评与定性考察相结合、目标测评与过程测评相结合、师生评价与组织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重点测评辅导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四、测评指标

包括应知应会、满意度、心理测评和问卷调查四项。

应知应会:采取笔试的形式,考察辅导员对工作基本业务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所带学生的熟悉程度。

满意度:包括学生评议、辅导员互评、学院评议和学生工作部(处)评议四项内容,按照2:1:4:3的权重测算。

五、测评结果

用于辅导员成长发展和辅导员队伍建设。

六、测评组织

辅导员综合素质测评由学生工作部(处)统一负责组织实施。

                                          辅导员岗位聘用工作组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