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学工部、团委、武装部:
根据学校加强和改进学生工作大讨论工作安排,定于4月11日(周四)开展分组讨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时间:4月11日(周四)上午9:00
2.地点:行政楼103会议室(第一组)、科技楼A426会议室(第二组)、科技楼A242会议室(第三组)、行政楼201会议室(第四组)、行政楼203会议室(第五组)、行政楼412会议室(第六组)
3.参加人员:讨论组全体人员(具体分组名单见附件)
三、要求:
(1)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分组讨论活动,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2)请各讨论组组长做好本组讨论活动的组织工作,请秘书做好记录。
附件:讨论分组名单
学生工作部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