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做好班主任队伍建设,激励班主任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班主任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徐州医科大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徐医大委〔2017〕6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及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班主任
二、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对班主任履行工作职责的考核、工作业绩的考核和工作能力的考核等三个方面。
三、考核等次
优秀、合格、不合格。
四、考核程序
1.成立考核小组。各院(系)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的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院(系)班主任考核工作。
2.制定考核细则。根据《徐州医科大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及院(系)工作实际制定考核细则。
3.工作评议。院(系)考核小组对班主任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业绩、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评议,确定考核等次。其中,考核等次为优秀的人数不突破院(系)优秀班主任的分配名额(具体人数见附件1.2017-2018学年各院(系)优秀班主任名额分配表)。
4. 公示。各院(系)将考核结果在班主任中进行公示,如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存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院(系)考核小组申请复核。
5.材料报送。各院(系)于9月25日前将《2017-2018学年班主任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学工处办公室。
五、要求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本次考核工作,严格按照考核程序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细致地做好考核工作。
附件:1.2017-2018学年各院(系)优秀班主任名额分配表
2.2017-2018学年班主任考核结果汇总表
校长办公室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