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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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伯藜助学金”老生年度审核和新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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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2018年“伯藜助学金”陶学子老生年度审核和新生评选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我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陶学子老生年度审核工作

根据《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实施细则》第五条相关要求,各院(系)需组织陶学子在9月14日前在线填写《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年度审核表》,并在9月21日前完成院系审核工作。

1.根据要求,院系审核中辅导员老师要给予符合陶学子实际情况的个性化评语。陶学子务必在登录后先完成【个人信息维护】再进行【年度审核】操作。陶学子《年度审核表》应如实、完整填写,基金会对于弄虚作假、抄袭等行为持“零容忍”态度,如发现有抄袭情况将立即取消相应陶学子继续受助的资格,也将影响基金会对我校的资助名额。

2.有挂科的陶学子应按要求手写“不及格说明”,说明相关课程不及格情况及改进的计划等,最后需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阅盖章后,由陶学子在数据库中上传“不及格说明”的图片,图片如用手机拍摄应保证清晰可读。如果陶学子有挂科,但填写审核表时尚未组织补考的,必须在审核表中说明情况,予以解释。

3.陶学子中如有下列情况者取消其受助资格:

(1)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者或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者;

(2)无特殊原因在外租住者;

(3)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者;

(4)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者;

(5)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它高消费行为者;

(6)在提供相关材料中弄虚作假者;(含申请材料,年中、年度总结抄袭)

(7)无特殊原因一学年内考试挂科2门(含2门)以上且补考不及格者;

(8)参加“伯藜学社”活动时间每学年低于40小时者;

(9)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不再符合为资助对象者;

(10)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情节严重者。

被取消资格的陶学子由其所在院系同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递补,递补申请参见新生的申请程序,同时院系需提交2018-2019学年变更陶学子的替换说明》(附件1)

二、陶学子新生评选工作

根据《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实施细则》第五条相关要求,各院(系)要在新生入学后开展“伯藜助学金”宣讲、评选等工作。

1.评选对象

2018年伯藜助学金的新增资助对象为我校来自农村地区、贫困有志的2018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专升本、转专业、降级的学生除外)。

2.评选名额及资助标准

2018年伯藜助学金新生资助名额为50名,连续资助4年,每人每年5000元。具体指标请见附件2

3.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学生本人向辅导员提交《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高等院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2)班级推荐:各班级在辅导员老师指导下,成立由主要学生干部和普通同学组成的评议小组,严格按照《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受助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指标体系》(附件4)对申请者进行评议并确定拟推荐人选。

(3)院(系)初审:各院(系)实行差额评选,评定工作小组讨论后将拟确定推荐人选的《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申请表》、《高等院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于9月30日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校审定:伯藜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各院系上报材料情况,在充分调查、研究讨论的基础上,最终确定资助名单。

各院(系)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实施细则》,宣传陶欣伯先生捐资助学的义举,同时要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时做好陶学子老生年度审核和新生评选工作。如有问题及时与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王庆,联系电话:83262073。

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助学管理系统学生登录:http://www.tspef.org:8080/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

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助学管理系统院系登录:

http://www.tspef.org:8080/pros/identity/index.action


附件:1.2018-2019学年变更陶学子的替换说明

      2.2018伯藜助学金新生推荐人选指标分配一览表

      3.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申请表

      4.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受助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指标体系


学生工作处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