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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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徐州医科大学辅导员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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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学工处、团委: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辅导员的理论素养和科研水平,调动广大学生管理干部开展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理论与实践研究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创新与发展,决定开展2018年徐州医科大学辅导员专项研究课题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校专职学生工作人员。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

2.申请人专业技术职称应为副高(含)以下;

3.作为负责人每人限报1个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限参与2个项目;

4.所列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

三、经费资助

本次课题设重点项目3项,每项资助5000元,设一般项目16项,每项资助1500元。重点项目研究年限不超2年,一般项目研究年限不超1年(以公布立项起算)。

四、申报要求

1. 参照《2018年徐州医科大学辅导员专项研究课题指南》(附

件1)提出的重点研究方向,结合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学生工作实际,自拟题目申报;

2.研究课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前瞻性、应用性、对策性研究为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力求推动实际工作并能探讨出一定的理论经验。鼓励跨部门、不同专业背景的老师联合申报,提高研究的组织集成度,发挥群体优势开展研究;

3.课题申请书应具有原创性,不得与其他已获批课题申请书内容雷同。预期研究成果应对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学生工作有实际指导意义。

五、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徐州医科大学辅导员专项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2)及《徐州医科大学辅导员专项研究课题《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各院(系)、部门组织初审,在申请书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7月9日前,将申报书、活页一式三份、《徐州医科大学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4)报送学工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18352097@qq.com。

联系人:解加伟,电话:83262582。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课题名单并予以公布。

六、课题管理

1.课题由学校统一管理,学生工作处负责具体实施;

2.重点项目课题结题必须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论文至少2篇或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一般项目课题结题必须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论文至少1篇;

3.发表论文应标注“徐州医科大学辅导员专项研究课题”字样并标明课题编号;

4.课题结题时,填写《徐州医科大学辅导员专项研究课题终结报告书》(一式两份)(附件5),附相应的研究成果;

5.资助经费仅限用于版面费、课题研究必要的图书资料费、印刷费、调研差旅费,课题结题后按实际支出予以报销,总额不超过资助金额;

6.课题研究不能按时结题的,将撤消该项课题。

请各院(系)、相关部门认真组织申报工作,通过课题研究有力推进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全面提升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效果。

 

附件: 1.2018年徐州医科大学辅导员专项研究课题指南

      2.徐州医科大学辅导员专项研究课题申请书

      3.徐州医科大学辅导员专项研究课题《课题论证》活页

      4.徐州医科大学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情况一览表

      5.徐州医科大学辅导员专项研究课题终结报告书

 

党委宣传部 学生工作部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