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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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8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创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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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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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统计服务工作的通知》及《徐州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离校阶段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院(系)要做好2018届我校未就业毕业生跟踪服务工作,指导2018届未就业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未就业毕业生分类

未就业毕业生分为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和暂不就业毕业生。

1、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包括以下几类:

(1)已就业未登记:已在用人单位就业,尚未签订协议、合同或就业证明。

(2)求职中:正在择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

(3)签约中:已确定就业意向,准备正式签订协议或合同。

(4)拟参加公招考试:准备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公开招录考试。

(5)拟创业:准备创业,尚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拟创立的实体尚未开始实际运营。

2、暂不就业毕业生包括:

(1)暂不就业:暂时不想就业等无就业意愿的毕业生。

(2)拟升学:暂不打算就业,准备升学考试。

(3)拟出国出境:准备出国出境学习或工作。

二、做好离校尚未就业毕业生跟踪服务工作

目前我校2018届毕业生还有部分尚未就业,各院(系)要认真梳理目前仍未就业的毕业生情况,确保未就业毕业生求职有人管、服务不断线,继续提供各种就业信息并开展“一对一”就业与创业指导。

1、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根据毕业生求职意愿与用人单位岗位信息进行匹配对接。

2、对尚未就业的家庭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农村生源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等就业困难群体,要做好跟踪服务,积极帮扶,

3、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将分别定点联系相关院(系),做好服务指导工作。

三、加强离校尚未就业毕业生信息统计工作

各院(系)2018届辅导员要及时掌握每一位离校尚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和意愿,收集汇总《徐州医科大学未就业毕业生情况统计表》(附件1)及《徐州医科大学院(系)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月度报送表》(附件2),并于每月底前将附件1和附件2的电子版及院(系)盖章的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也将定期通报各院(系)未就业毕业生工作推进情况。联系人:薛素美,电话:83262077。

 

学生工作处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