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开展“2017优良学风建设年”优良学风宿舍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4日
浏览次数:

各院(系):

根据我校《关于印发<开展“优良学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徐医大办〔2017〕7)文件精神,为营造奋发向上的学习氛围、创造团结进取的宿舍环境,现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7优良学风建设年”优良学风宿舍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主、西校区学生宿舍,不含实习生、研究生和留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宿舍成员团结友爱,关系融洽,自觉遵守法律和校规校纪,积极维护集体荣誉;

2、宿舍风气健康向上,成员在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比例高;

3、宿舍成员学习态度端正,上课出勤率高,无旷课、迟到、早退现象,无影响学习的不良嗜好(如沉迷网络、游戏等);

4、宿舍成员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勤奋,能认真按时独立完成各种作业,学习成绩优良,奖学金获得比例高(大一宿舍参考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平均分);

5、宿舍成员举止文明,积极配合宿舍管理人员的工作,服从管理,无违规用电、打架、酗酒、夜不归宿等现象;

6、宿舍内务环境良好,无安全隐患,在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宿舍检查中每次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7、宿舍经常开展健康有益的集体活动,并积极参加学校、院(系)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方面有较好成绩,宿舍成员热心公益,在志愿服务等方面有较好表现;

8、宿舍文化有特色和亮点。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宿舍成员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处罚、因违纪受到通报批评处理或纪律处分;

2、宿舍成员存在不及格科目;

3、学校或院(系)规定的其它不具备参评资格的情况。

四、评选方法

1、学生工作处在评选开始前将课堂考勤、宿舍检查等结果通报各院(系);

2、院(系)召集院(系)、班级学生干部,根据评选条件和名额分配(见附件1),讨论推荐候选宿舍,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院(系)审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3、混合宿舍由院(系)间协商后申报。

五、评选要求

1、请各院(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本着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确保评选质量。

2、请于5月24日前将《“2017优良学风建设年”优良学风宿舍评选申报表》(附件2)和《“2017优良学风建设年”优良学风宿舍评选汇总表》(附件3)报送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同时每个院(系)在优良学风宿舍中选出一个宿舍作为优良典型,报送事迹材料一份(500字左右)。

3、要把优良学风宿舍评选活动和学风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以评促优,树立榜样,宣传典型,同时帮助后进宿舍分析落后原因,指出不足之处,促进学生共同进步。

4、需报送电子版材料如下:附件3、优良典型事迹材料;需报送纸质版材料如下:附件2、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QQ:191526058,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宿舍10号楼106室。联系人:陈碧君,电话:83262275。

 

附件1:“2017优良学风建设年”优良学风宿舍评选院系名额分配

附件2:“2017优良学风建设年”优良学风宿舍评选申报表

附件3:“2017优良学风建设年”优良学风宿舍评选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