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论文第一作者一般为高校辅导员、学生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学位论文不得参评。
二、论文报送要求
1.论文选题参考: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中央31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大学生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在大学生中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2.论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观点正确、主题鲜明。
3.论文要有所创新,有独特见解;内容丰富,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文风朴实。
4.论文要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参考文献标注请遵照《GB/T 7714-2015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5.论文评选由学校统一推荐,每人以第一作者身份限报1篇。
三、评选程序
1.申报者将参评论文连同《2017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附件1)、《2017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汇总表》(附件2)于2017年12月4日前报送至学工处办公室,电子版统一发送至电子信箱364226390@qq.com。
联系人:肖璇 联系电话:83262582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报论文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1篇送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参加评审。
四、相关说明
1.参评论文总体文字复制比在20%以上的,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至所在学校及省级教育主管部门。
2.论文作者拥有著作权,主办单位拥有编辑权和使用权。其他媒体或者个人使用、转载或部分摘编获奖论文,必须征得作者和主办单位同意,否则取消获评奖项。
附件:1.2017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
2.2017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