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3.20咱爱您”心理健康教育周和“5.25我爱我”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学﹝201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3.20咱爱您”心理健康教育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和谐校园 阳光心灵
二、活动时间
3月20日—4月3日
三、活动内容
(一)特殊学生心理调研摸底
1、重点关注对象
(1)因网络成瘾、学习困难而导致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2)遭遇突发事件,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个人或家人发生不幸,或身边同学遭遇突发事件的学生。
(3)家庭贫困、经济负担重、有自卑感的学生。
(4)在校期间受到过纪律处分的学生。
(5)有过抑郁症等精神类疾病病史的学生。
(6)因其他各种问题,如家庭支持系统、人际交往、性格、情感、价值观、性心理、社会适应等方面存在困惑,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2、具体要求:
请各院系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以及班级心理信息员等广泛深入学生,采取积极稳妥的方式,通过关心、关爱身边每一位学生的身心发展状况,及时发现可能存在心理困扰的学生,以便实施分级干预。对常见发展性心理问题的学生,各院系要选派富有心理健康知识和学生工作经验的教师约谈、释惑、解压;对有障碍性心理问题倾向的学生,及时转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沟通,同时做好相关保密工作;对疑似有严重心理问题或精神障碍的学生,及时转介专业机构治疗,同时做好与家长沟通的工作。请各院系于4月3日前登录我校大学生心理预警与管理系统(具体操作培训会近期开展),完成相关信息登录工作。
(二)心理健康主题活动
1、时间:3月20日—4月3日
2、组织形式: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班级心理信息员为活动主要负责人,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协助完成。
3、活动地点:各班级自行安排。
4、活动内容及形式:不限。各班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宣传、主题班会、团体心理辅导、座谈会、演讲比赛、讲述人生故事、郊游等形式宣传心理健康知识、了解班级学生心理状况,为学生营造轻松、和谐的班级氛围。
(三)其他
除以上活动外,各学院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切实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请各院系高度重视本次“3.20心理健康周”活动,认真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切实维护好全院学生的心理健康,陪伴处于心理危机中的大学生顺利度过季节性、阶段性心理难关,引导和培养大学生向政府、学校、家庭回馈一份关爱,共同营造和谐校园、温馨家庭和充满友善的社会环境。
学生工作处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