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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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院(系)学生工作考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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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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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水平,调动各院系学生管理干部做好学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院系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我校学生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16年院(系)学生工作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各院系针对全日制本科学生的教育、管理、就业、心理、资助、安全等学生工作。研究生、留学生参照执行。

二、考评内容

(一)基础工作

基础工作为学校部署的、学生工作所要求的基础性工作,包括九大项,下设若干小项,具体见《学生工作考核评估体系(试行)》(附件1)。

评估基础工作时,坚持注重学生工作的运行过程,院系学生工作的规划执行和总结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与办法,同时注重学生工作结果和效果。基础工作分别从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效果两个方面进行考评,工作完成情况采取扣分制,对每一项的工作内容赋予相应的分值,考评专家依据各院系相应工作的完成情况,达标的不扣分,未达标的或出现问题的进行扣分。工作效果采取加分制,对相应的工作效果设定加分标准,并设有加分上限,考评专家依据各院系的工作效果进行打分。基础工作的最后得分为工作完成情况得分和工作效果得分的总和。

基础工作考评材料的时间界定为:2015年12月1号至2016年11月30号。

(二)特色工作

特色工作为各院系根据学校学生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院系专业特色,创造性的开展具有院系特色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采用自主申报的办法,各院系结合院系特点进行申报并填写《学生工作创新项目申报书》(附件2),考评专家结合创新项目申报书和现场交流汇报两方面情况进行评分。

三、考评时间安排

12月22号——12月27号

四、奖励办法

1.按照各院系基础工作的评分,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授予“学生工作先进单位”荣誉;

2.按照院系特色工作的评分,评出创新工作单位,授予“学生工作创新单位”荣誉。

五、考评要求

1.要充分认识考评工作的重要性。

2.各院系要根据学生工作考核评估体系认真做好迎评工作。

3.各院系在准备材料时要做到实事求是,禁止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评估资格。

六、附件:

1.学生工作考核评估体系

2.学生工作创新项目申报书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