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 (苏组通〔2016〕122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我校选调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组织能力强,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工作。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截止2016年12月31日)。
3、应届本科生,本科阶段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奖励,并担任过相应层次职务,其中:类别I高校学生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和学生会(团委)职务;类别II高校学生担任过班长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团委)中层正职、校学生会(团委)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
应届研究生,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奖励,并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职务。
获奖、任职时间截止到考察之日,任职时间1学年以上。
4、大学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个人申请
凡符合条件的我校毕业生(一本、二本学生、研究生)均可填写《2017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附件)向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名额不设计划限制。
三、院系审核
各院系党组织对照选调条件,对学生报名情况进行初审,在2016年12月31日前汇总报学生工作处谢广明老师,纸质版需院(系)党组织盖章,电子版发至xuyijiuye@163.com。
四、学校推荐
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处对各院系上报选调生推荐人选,对照选调条件,进行审核,报学校党委审定后予以推荐,学校推荐不设计划限制。经学校推荐的毕业生,于2017年1月10日至16日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报名,接受江苏省委组织部资格初审。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选调生工作,明确一名老师负责此项工作,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给每位毕业生,做好报名和初步推荐工作。
附件:1. 2017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
2. 2017年江苏省选调生选拔报名有关问题解答
党委组织部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