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做好2017年我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9日
浏览次数:

各院(系):

为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做好我校辅导员2017年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招生工作的宣传、推荐工作,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6﹞3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16﹞2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须为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和学生工作系统优秀骨干。

2.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报考人员需经所在院(系)或单位同意,经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二、报考程序

1.有报考意向的辅导员请查阅《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附件3)。具体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报名考试等有关内容,请登录各招生高校网站浏览下载。

2.报考人员须填写《徐州医科大学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报考申请表》(附件1)并经所在院(系)或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后连同《高校辅导员在职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交至学生工作处。

3.学生工作处汇总审核后,报学校人事处审批。

各院(系)要认真做好2017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招生工作的宣传、咨询、推荐、审核等工作。鼓励综合素质较高、工作能力较强、善于科研创新,且有志于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符合报考条件的优秀专职辅导员报考。

报考申请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14号

联系人:解加伟,83262582

附件

1.徐州医科大学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报考申请表

2.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3.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

4.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