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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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送论文参加2016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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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高校辅导员围绕完成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工作研究、提升理论素养,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推进《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贯彻实施,推动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指导下,中国高教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会组织开展2016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我校选送论文参加2016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第一作者为高校专职辅导员或学生工作部门工作人员,且未公开发表的论文。

二、论文报送要求

1.论文选题参考:宣传阐释、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在大学生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国梦教育、实践育人、文化育人、心理健康教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教育;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等。

2.论文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观点正确、主题鲜明。

3.论文要有所创新,有独特见解;内容丰富,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文风朴实;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

4.论文评选由相关单位统一推荐,不接受个人单独参

评,每人以第一作者身份限报1篇。

三、评选程序

1.推荐参评

各院(系)进行初选,并限报论文1篇。推荐参评的院(系)将参评论文(电子版)、《2016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2016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于2016年12月1日前报送学工处办公室。

2.学校初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参评论文进行初审并推荐上报1篇参与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

3.推荐上报

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在省教育厅指导下进行评选并推选出10篇论文上报至中国高教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会,参加2016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

4.专家评审

在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指导下,由中国高教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会组织专家对参评论文进行评审。

5.结果公示

12月下旬,论文评审结果在中国高教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会网站(www.gxfdy.edu.cn)上予以公示。

6.名单公布

论文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中国高教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会下发通知公布获奖名单。

7.表彰奖励(含理事单位推荐论文)

此次论文评选拟设一等奖20篇,二等奖30篇,三等奖50篇,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获奖论文将在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创新论坛上予以表彰。

四、相关说明

1.参评论文复制比在20%以上的,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至所在学校及省级教育工作部门。

2.论文作者拥有著作权,主办单位拥有编辑权和使用权。

3.其他媒体或者个人使用、转载或部分摘编获奖论文,必须征得作者和主办单位同意,否则取消获评奖项。

4.获奖论文第一作者将参加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创新论坛。

5.获奖论文将择优在《高校辅导员》上发表。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解加伟

联系电话:051683262582

 

 

附件1:2016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

附件2:2016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