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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6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优秀典型事迹材料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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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2016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优秀事迹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6〕63号)文件要求,请各院(系)组织2016年度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报送本人优秀事迹一篇,撰写要求参见附件。我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并最终上报3-4篇参加省2016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评选活动。电子版材料请于2016年12月1日前发送至454072113@qq.com;联系人:杨培松;电话:83262073。

 

 

附件:优秀事迹材料结构及文稿要求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1月1日

 

 

 

 

 


附件:

优秀事迹材料结构及文稿要求

一、个人简介

10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请严格按照上述信息的顺序逐一编写。

注意:(1)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填报;(2)同一类奖项按级别由大到小逐级排列,一般是国家、省级、校级;(3)重要的奖项、荣誉后,若有重要的期刊论文发表或论著出版,可以一句话简要说明。

范例:×××,男,汉族,××年×月生,中国共青团员(或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级学生。曾获人民奖学金一等奖、国家天文台奖学金等,在国家级刊物《××××》××年第×期上发表论文1篇。

二、事迹正文

个人事迹正文包括文章标题与内容两部分。2000字以内,以第一人称或第三人称行文。

文章标题要求概括准确、精炼,具有时代感和吸引力,力求浓缩并体现人物事迹的特色,尽量避免泛泛使用“青春”“幸福”“追梦”等一般化的词语。

在文章内容的组织上,一是正文大标题下要有一段导入语,不要在文章题目下直接列小标题。二是有文内小标题者,一方面文内小标题要贴合文章标题立意,能提炼出每部分的核心内容;另一方面小标题的表达,要注意炼字炼句,使小标题富有文采,更生动形象地概括体现学生事迹“风采”。若有几个并列的小标题,要注意小标题之间的呼应和小标题文字结构的匀称。

人物事迹要求真实突出,主题积极向上,具有感染力和号召力;文笔流畅,生动描述个人学习成长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生活故事、心灵感悟,具有一定的情感深度。不要面面俱到,单纯罗列思想、学习、工作、品德情况,写成全面总结式的个人汇报,应重点突出自身的优势,强调用1—2个小故事或事迹反映学生的特长,并注意对这些小故事或事迹中的人物神态、心理、言行等加以生动、细致的刻画,让读者看过后能记住这个学生的亮点。

三、师长点评

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院系领导、学科带头人或知名教授、专家、学者对获奖学生先进事迹进行精辟评述(要写明点评者的单位、身份、姓名),注意对学生进行整体评价,不需要再罗列奖项。

为保证质量并取得真正的引导和鼓励作用,请各院系对学生上报的材料严格审查,请专业人员在文笔方面予以指导和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