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97号)有关精神,为做好我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现就填报《2016-2017学年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自2014年秋季起,我校新入学、且持有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均在统计范围。
二、补助标准
残疾学生免学费省财政补助标准按照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调整后实际收费备案标准补助。
三、报送时间
各院系于9月26日前填报《2016-2017学年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每人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一份)。
联系人:杨培松,电话:83262073。
附件:2016-2017学年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
学生工作处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