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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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华民慈善基金会2016年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第九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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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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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我校已与华民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华民”)签约合作开展“2016年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根据资助协议,华民慈善基金会将扶助我校100名2017届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每位学生资助3000元人民币,同时为受助学生提供就业能力提升培训。华民慈善基金会将于2016年4月15日启动第九期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的申请受理程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2017年毕业的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

2、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不予受理:

(1)在所有大学课程中,有三门或三门以上课程不及格或不合格者(补考或重修通过的科目视为及格);

(2)受到学校或所在院(系)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二、申请受理期限

网上申请受理时间:2016年4月15日起至5月16日止。

三、申请流程

1、申请流程:

登陆华民慈善基金会网站注册——在线填写提交——按网站提示打印材料并确认——提交辅导员老师审核并整理——院(系)初审——学校汇总后复审——学校统一邮寄基金会项目部。

2、申请网址:http://dxsjy.chinahuamin.org/

3、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人需于5月16日前将相关证明和打印好的项目申请材料(固定顺序依次为《项目申请人登记表》、《项目申请书》、《申请声明》,样表详见附件1)送交所在院(系)学管办,由辅导员老师对其真实性予以审核,并在规定位置盖院(系)公章确认,于5月16日下午4点前统一报送学工处就业指导中心。

四、申请材料清单

1、项目申请人登记表(签名处必须由申请人亲笔签名);

2、项目申请书;

3、申请声明(签名处必须由申请人亲笔签名)。

五、申请人须知

1、为确保项目实施的公平、公正,华民在接到申请材料后,将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在华民网站上公布的申请办法、程序及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进行严格审核、打分及排序,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向学校提供排名前120名候选学生的申请材料,学校复查审核后,如有不符合申请条件或申请材料不真实的情况,华民将严格按照分数排名依次替补,最终确定扶助对象。

2、申请结束后,华民将与学校统筹安排相关就业培训和服务。

3、扶助对象确定后,华民将分两次拨付资助款,第一次每人1000元人民币,第二次每人2000元人民币。第一次拨付时间为大四第一学期,第二次拨付时间为项目中期评估之后。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保证质量,扶助对象应按要求参加项目中期评估和结项评估,具体时间和方式以华民网站的通知为准。

5、项目进度情况及相关信息将在华民网站适时公布,敬请关注。

六、项目宣讲会

我校将于2016年4月14日举行了校级层面的项目宣讲会,院(系)层面的项目宣讲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务必通知到每一位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

七、项目咨询

1、校学工处就业指导中心(0516-83262077)及各学(系)学生管理办公室。

2、华民热线咨询电话:010-65261396。热线工作时间为:申请期间4月15日至5月16日期间的工作日10:00--11:30,14:00--17:00。

3、华民项目咨询邮箱:datx@chinahuamin.org

4、更加详细的公告请登录华民基金会网站查看。

 

附件: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评价指标体系

  

 

 学生工作处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