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寒假期间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确保寒假期间留校住宿学生的安全,现将2016年寒假期间住宿管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寒假期间在校学生除需留校的留学生、研究生、本科实习生外全部返家。1月21日(星期四)14:00,宿管员清查房间,宿舍停止供水、供电、供暖。2月18日(星期四)上午9:00宿舍正式对学生开放。宿舍开放前原则上要求学生不要提前返校。学生返校后凭学生证到宿管员处签名登记住宿,以便统计学生返校情况,进行正常管理。
二、具体安排
1.留学生、研究生住宿安排。寒假期间主校区留学生宿舍,主、西校区研究生宿舍正常开放,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学院要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统计和管理工作。
2.留校本科实习生住宿安排。因实习、见习等必须留宿的本科生,相关院(系)要做好审核、统计工作(统计表格见附件),并于1月11日(星期一)16:00前将统计表(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本单位公章)报至学生工作处宿舍管理科备案。由宿舍管理科根据留宿学生人数统筹安排住宿,并将留宿学生名单交相关管理部门。
后勤管理处做好主校区留宿学生假期餐饮、维修、宿管员值班等后勤保障工作;保卫处负责办理寒假期间主校区留宿学生出入证及安全保卫工作;西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做好西校区留宿学生假期餐饮、维修、宿管员值班、留宿学生出入证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无特殊情况寒假期间主、西校区学生宿舍不另外安排其他同学临时住宿。
3.春节留宿学生安排。春节期间原则上要求学生全部返家。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院(系)给予交通补助;对于确因实习需要不能回家过节的同学,相关院(系)要提前统计,掌握情况,做好对春节留宿学生的关心和慰问工作。要以人为本,关爱学生,让他们感受到学校的关心和温暖,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三、寒假期间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1.住宿时间规定。寒假期间留宿学生宿舍楼6:30开门,21:30关门。所有留宿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寒假学生宿舍住宿时间规定,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2.安全管理规定。寒假期间留校住宿的学生要严格遵守《徐州医学院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1)宿舍不得留宿外人,不得将钥匙转借他人,不得违规用电,不得使用违章电器,不得在宿舍内烹饪饭菜,不得在宿舍内酗酒、喧哗等,不得在宿舍内从事其他各种违章违纪行为,否则将严肃处理。
(2)出入要关好门窗、水电,注意防火、防盗,贵重物品要自行妥善保管;如果遇到突发事件,要立刻向保卫部门、宿管员和辅导员汇报,同时迅速控制局面,维护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
(3)寒假期间,学生未经院(系)审核、学生工作处备案,不得私自返校进入宿舍。假期确因有事需住、退宿的学生,需由个人申请,经院(系)领导审批同意,报学生工作处宿舍管理科备案统一安排。
(4)院(系)做好假期留校学生晚就寝检查和其他日常管理工作,做到专人负责。
(5)留校做实验的学生必须经过保卫处统一的安全培训,领取证书后方可上岗。
希望各院(系)及相关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学生宿舍寒假管理工作,将寒假住宿管理规定通知到每个学生,并加强对寒假留宿学生的遵规守纪教育和安全教育。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加强沟通,保障信息畅通,共同做好寒假留宿学生的管理工作。
附件:徐州医学院学生寒假留宿情况统计表
徐州医学院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