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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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我校辅导员参加“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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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根据《关于举办“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选拔优秀辅导员参加“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

1.原则上为专职辅导员。

2.已获得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评,已获得“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荣誉称号的辅导员自获奖起三年内不再参评。

二、申报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辅导员工作,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恪守职业规范,情系学生成长,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突出。

3.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探索工作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4.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时间原则上不低于三年。2015年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相关要求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

5.获得过省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奖励,参加过省级以上辅导员工作方面的专业培训。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报送学生工作处办公室。

2.申报人报送一份事迹材料,要求3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情况、所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学校辅导员XXX事迹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报送学生工作处办公室。

3.申报人需提供数码照片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每张照片像素要求在2M以上。电子版报送学生工作处办公室。

4.所有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1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解加伟;联系电话:83262582

电子邮箱:418352097@qq.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学生工作处109办公室。

五、其他

“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指导,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中国教育报主办,新华网、中国大学生在线提供网络支持,本次活动原则上评选“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10名,“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和入围奖各若干名。

 

 

附件:1.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

2.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