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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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学校贷学金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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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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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根据《关于印发<徐州医学院贷学金申请、减免及偿还实施细则>的通知》(徐医办〔2012〕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15-2016学年学校贷学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15年12月2日至11日。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徐州医学院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

2.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

3.学习努力,学习态度端正;

4.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因突发事件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5.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申请额度及比例

1.学生每学年申请的学校贷学金额度为2000—5000元,其中4000-5000元额度的申请对象为C类或未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学校贷学金申请学生比例不超过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总数的5%,各院(系)贷学金申请金额分配指标见附件1。

三、工作程序

1.各院(系)确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了解掌握学生受助情况,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申请贷学金。

2.学生本人如实填写《徐州医学院贷学金申请表》(附件2)(可在学工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到所在院(系)提出申请。

3.各院(系)受理、审核贷学金申请,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填写《徐州医学院2015-2016学年贷学金汇总表》(附件3),院(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4.各院(系)于2015年12月17日(周四)前以院(系)为单位把汇总表和学生的申请表报送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将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893845710@qq.com。

5.学工处审核后汇总名单在全校范围予以公示3天。

6.报请校领导审核,2015年12月下旬通过计划财务处打卡发放贷学金。

各院(系)要做好《徐州医学院贷学金申请、减免及偿还实施细则》的宣传工作,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树立信心、克服困难、心怀感恩,乐观地学习和生活,确保贷学金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2015-2016学年贷学金指标参考表

     2.徐州医学院贷学金申请表

     3.徐州医学院2015-2016学年贷学金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