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5-2016学年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招聘活动的通知
各院(系)、各用工部门、各学生:
根据《徐州医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规定,参考各院(系)和有关部门的设岗申报情况,现将2015-2016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招聘活动安排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一人一岗;在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录用比例不超过录用人数的20%。
二、招聘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活动的时间为9月15日——9月30日,各部门招满即止。各用工部门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岗位数量及聘用条件见《2015-2016学年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全体在校学生,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基本条件如下:
1.学习认真刻苦,工作责任心强,遵守学校纪律,服从学校关于校内学生勤工助学有关管理规定;
2.上学期有不及格课程的同学一般不列为招聘对象。
四、招聘程序
(一)学生申请
应聘学生下载并如实填写《徐州医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附件2),到意向单位的面试地点投递申请表,参加面试。应聘学生先参加公共岗位的招聘,公共岗位招满后,再到院(系)参加招聘。每人只需一份申请表,已从事勤工助学的学生如继续参加原勤工助学工作,无需重新填写申请表
(二)岗位招聘
用工部门面试后收取被录用同学的申请表留存建档,并通知学生具体上岗时间、地点和工作要求。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学生,用工部门明确告知未被录用并退还其岗位申请表,学生可持被退回的申请表参加其他岗位的应聘。
(三)审核汇总
录用工作结束后,用工单位须填写《徐州医学院勤工助学录用汇总表》(附件3)于10月8日前将纸质版报送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10号楼110室)。
(四)培训与上岗
各用工部门尽快完成新上岗学生的录用和岗前培训工作,于10月8日后安排学生正式上岗。
五、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用工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及时传达到每一位学生,组织好本单位的面试工作。
2.各用工部门的招聘工作要坚持“扶困、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用工部门应优先考虑。
3.参加应聘的学生务必将姓名、学号、银行卡号等信息填写正确、清晰,银行卡号如有变动,应及时告知考勤人员,并到财务处更新。
4.用工部门应遵守《徐州医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育引导每一位勤工助学学生,设专人负责每月勤工助学的考核工作,并于每月5号前将《徐州医学院勤工助学考核表》(附件4)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工处核实无误后汇总至财务处,在7个工作日内发放至农行卡中。学工处联系电话:82362073 联系人:盛苏皖。
附件:1.徐州医学院2015--2016学年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一览表
2.徐州医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3.徐州医学院勤工助学录用汇总表
4.徐州医学院勤工助学考核表
学生工作处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