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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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及校贷学金偿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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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我校2015届毕业生离校在即,请各院(系)通过有效形式组织在校期间享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贷学金的毕业生开展偿还、减免及确认工作。同时加强诚信教育,向学生讲明还款责任,增强受贷学生的诚实守信意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

各院系根据2015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名单通知到贷款毕业生本人,告知他们务必于5月27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更新个人信息,进行“贷款确认”申请。申请步骤如下:

1.登录https://sls.cdb.com.cn网页,输入身份证号登录,如果密码不正确可与学生生源地所在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或拨打“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服务电话95593重置密码;

2.打开申请页面,务必将个人基本信息、即时通讯(QQ号码)及就业信息进行维护,并核对本人贷款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信息确认;

3.点击文本区下方“毕业确认申请”按钮,确认信息为最新信息后,点击“申请”,即可完成毕业确认。

4.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系统上复核学生发起的“贷款确认”申请,完成毕业确认审核。

5.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从系统导出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发到各院系,各院系打印后发给学生签字。毕业确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学生本人保管,一份于6月12日前上交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2015届毕业生校贷学金减免及偿还工作

(一)贷学金减免

毕业前能够还清贷学金,并且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不及格课程的学生,均可申请贷学金减免。减免标准包括减免20%、50%以及100%几个等级,具体减免政策请参见《关于印发<徐州医学院贷学金申请、减免及偿还实施细则>的通知》(徐医办〔2012〕7号)。

(二)贷学金偿还时间

在校期间享受贷学金的毕业生要在6月25日前一次性偿还贷学金(包括考取研究生的学生)。

(三)还贷办理流程及材料上报

还贷办理的具体流程请参见《徐州医学院校贷学金还贷办理流程图》(附件1)。

各院(系)根据《2015届校贷学金毕业生名单》(由学工处提供)整理、核对学生信息,6月12日前将本院(系)《徐州医学院毕业生校贷学金还款、减免申请表》(附件2)、减免50%和100%的证明材料,以及《徐州医学院毕业生偿还校贷学金汇总表》(附件3)报送学工处,逾期不交申请表和证明材料的毕业生将不享受减免。

学工处汇总报学校审核通过后,毕业生在6月18日至6月25日期间,集中到财务处偿还。院系通知还款学生务必提前把钱存入银行卡,财务处不接受现金偿还。学生凭还款收据到院系签字、备案,院(系)汇总后于6月26日前把收据及学生签名的《毕业生偿还校贷学金汇总表》送至学工处存档。

三、工作要求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做好毕业确认工作,努力降低我校学生贷款违约率。贷款违约率是省里对高校资助工作绩效考评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时下发贷款额度的参考依据。希望各院(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工作,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进行毕业确认,共同为我校助学贷款向良性方向发展而努力。

附件:1.徐州医学院校贷学金还贷办理流程图

      2.徐州医学院毕业生校贷学金还款、减免申请表

      3.徐州医学院毕业生偿还校贷学金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