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我校已与华民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华民”)签约合作开展“2015年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根据资助协议,华民慈善基金会将扶助我校100名2016届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毕业生。为组织我校学生做好华民慈善基金会2015年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2016年毕业的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
2、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不予受理:
(1)在所有大学课程中,有三门或三门以上课程不及格或不合格者(补考或重修通过的科目视为及格);
(2)受到学校或所在院(系)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3、申请该项资助的同学须承诺按时参加在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举行的两天一晚的华民就业培训。
二、申请受理期限
网上申请受理时间:2014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
三、申请流程
1、申请流程:
登陆华民慈善基金会网站注册——在线填写提交——按网站提示打印材料并确认——提交辅导员老师审核并整理——院(系)签字盖章——学校汇总后复审——学校统一邮寄基金会项目部。
2、申请网址:http://dxsjy.chinahuamin.org/。登陆后,请认真阅读《华民慈善基金会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简介》和《华民慈善基金会第八期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申请受理公告》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3、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人需于4月30日前将相关证明和打印好的项目申请材料(固定顺序依次为《项目申请人登记表》、《项目申请书》、《申请声明》,送交所在院(系),院(系)审核后在规定位置盖公章确认,于5月4日下午4点前统一报送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申请材料清单
1、项目申请人登记表(签名处必须由申请人亲笔签名);
2、项目申请书;
3、申请声明(签名处必须由申请人亲笔签名)。
纸质材料与网上材料必须完全一致,若出现不一致情况,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基金会不接受项目申请人直接邮寄、递交或请他人转交的材料,非学校统一邮寄的材料将视为无效材料。申请人的证书、证明等相关证明类材料不需邮寄到基金会,但申请人应自行妥善保存,基金会将按受助对象5%的比例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随机查验。无论申请人是否最后被确认为扶助对象,邮寄至基金会的项目申请材料将一律不予返还。
五、申请人须知
1、华民将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华民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严格审核、打分及排序,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向学校提供排名前120名候选学生的申请材料,学校复查审核后,如有不符合申请条件或申请材料不真实的情况,华民将严格按照分数排名依次替补,最终确定扶助对象。
2、扶助对象确定后,华民将分两次拨付资助款,第一次每人1000元人民币,拨付时间为大四第一学期,第二次每人2000元人民币,拨付时间为项目中期评估之后,同时华民将与学校统筹安排相关就业培训和服务。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保证质量,扶助对象应按要求参加项目中期评估和结项评估,具体时间和方式以华民网站的通知为准,项目进度情况及相关信息将在华民网站适时公布。
六、项目宣讲会
我校已于2015年3月25日举行了校级层面的项目宣讲会,院(系)层面的项目宣讲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务必通知到每一位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
七、项目咨询
1、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516-83262073)。
2、华民热线咨询电话:010-65261396。热线工作时间为:申请期间4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的工作日10:00--11:30,15:00--16:30。
3、华民项目咨询邮箱:datx@chinahuamin.org
4、更加详细的公告请登录华民基金会网站查看。
学生工作处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