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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课程教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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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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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课程教学的通知

 

各院、系: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的通知》(教高厅〔2007〕7号)文件要求,在教务处的安排下,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就业指导服务水平,提高广大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能力,经研究决定在本学期面向本科五年制三年级,本科四年制二年级学生(含华方学院学生)开设《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必选课,总学时为12学时。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学期《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课程于第5教学周(3月30日)开始至第8教学周(4月23日)结束,共持续4周,授课班级54个;授课时间安排在晚上,其中主校区上课时间是19:00-21:10,韩山校区上课时间是18:30-20:40。

二、教学工作安排

每个专题组长应提前一周组织所在组老师进行统一备课,第一次上课的老师应进行试讲。每个专题的秘书负责制作本组上课课件,课件经组长审查后统一给同组老师上课使用;当本专题讲课结束后,由秘书汇总本组老师上课情况,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学工处就业指导中心薛素美老师,联系电话:83262077。

三、课程具体安排

详细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1.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必选课的授课的重要性,积极配合学工处就业指导中心做好本院、系授课教师授课相关工作。

2. 各院、系要及时将上课地点、时间告知学生,并做好上课学生的组织工作。

3. 授课教师要做到课前精心备课、课堂精心授课,提高教学效果、课后辅导答疑等工作,进一步提升我校就业指导服务水平,提高广大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能力。

附件: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大学生就业与创业课》安排表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