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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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徐州医科大学 “勤工助学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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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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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部门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勤工助学在“资助育人”工作中的励志强能作用,更好地推进我校勤工助学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现决定评选2019-2020学年徐州医科大学“勤工助学之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从事校内勤工助学6个月及以上的我校全日制在籍学生

、评选标准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尊敬老师,团结同学。

2.成绩优良,无挂科现象。

3.遵守勤工助学的相关规章制度,在勤工助学岗位上能依时守时,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责任心强;能较为出色地完成交办的任务,积极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工作;在某方面业绩突出或工作内容具有一定技术含量,为学校做出一定贡献。

4.自立自强,通过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积极解决生活困难,能够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奋发向上;生活上勤俭节约,不奢华浪费,在学生群体中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示范作用。

5.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关爱他人,热心公益,奉献社会。

时间安排

有意愿报名评选的学生填写《徐州医科大学“勤工助学之星”申请表》(详见附件),由所在勤工助学工作部门负责人填写推荐意见,每个部门最多推荐2名同学,1110日18:00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申请表交到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表电子版及支撑材料发至邮箱100002006019@xzhmu.edu.cn。

学校将根据材料内容及用工部门意见,综合评审,评选出2019-2020学年徐州医科大学“勤工助学之星”,共10名。

表彰与奖励

学校为荣获“勤工助学之星”称号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宣传。

组织要求

各参选者要诚信填写申请材料,各用工部门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推荐,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切实达到资助育人成效。

 

联系电话:0516-83262073     联系人:王庆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