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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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徐州医科大学2021年度社会捐赠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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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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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促进我校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根据《徐州医科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徐州医科大学学生社会资助管理实施细则》以及各项社会捐赠奖学金管理办法开展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2021年度社会捐赠奖学金设立恩华药业奖学金恒瑞医药奖学金万邦医药奖学金豪森药业奖学金,及其他院级扎口奖学金项目。各奖学金评选条件见附件1。其中院级扎口项目由相关学院根据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组织或牵头开展评选工作。

、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奖学金评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二)学生本人申报,评小组对申报人进行评审后确定初选名单(各项奖学金分配名额见附件2);

(三)初选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公示后报送学生工作处;

(四)学生工作处审核后确定正式名单,学校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统一发放奖金;

(五)学生获奖后如被发现不符合参评资格的,应撤销其奖励并追回当年奖金及证书;

(六)学生个人奖学金评审结果或撤销奖学金决定有异议者,可在本单位公布初评结果或撤销决定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学生对评审小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收到答复5日内向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工作要求

1.社会奖学金由社会单位捐赠资金设立,体现了社会单位对我校事业发展的支持和对我校学生的关爱,请各学院本着对捐赠单位负责、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评选程序。

2.社会奖学金面广量大,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要统筹规划、认真处理评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按时完成。

3.各学院要把社会奖学金评选工作和学风建设紧密结合,在学生中树立榜样,宣传典型,鼓励学生勇于拼搏,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4.请各学院于115日17:00前报送以下材料:

(1)附件3《徐州医科大学社会捐赠奖学金申报表》纸质版1份;

(2)附件4《徐州医科大学2021年度社会捐赠奖学金评选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纸质材料请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10号楼106室),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XGB_xfb@xzhmu.edu.cn。


     

附件:

1.徐州医科大学2021年度社会捐赠奖学金评选条件

2.徐州医科大学2021年度社会捐赠奖学金评选指标分配表

3.徐州医科大学社会捐赠奖学金申报表

4.徐州医科大学2021年度社会捐赠奖学金评选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