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继续做好和完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使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按照《徐州医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现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增及调档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如家庭经济状况继续恶化,需填写《徐州医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档申请表》(附件1,学院留档),经审核困难等级向更高等级调整,数据库中做相应修改;如家境有所改善,经审核困难等级向更低等级调整或已不再属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者,在数据库中更改等级或从数据库中删除。
2.原先没有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因家庭突遭变故或身体出现严重疾病或其他特大意外事故等,需要进行补充申报的,应按照《徐州医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详见学生手册),按程序进行认定。
请各学院于3月4日前完成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增、调档和汇总工作,并填写《 学院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档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将附件2纸质版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0002006019@xzhmu.edu.cn。
联系电话:83262073 联系人:王庆
附件1:《徐州医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档申请表》
附件2:《 学院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档信息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