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践行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资助贫困有志、奖励品学兼优;鼓励回乡创业,服务基层社会”的宗旨,充分展现陶学子青春风采,树立陶学子先进典型,激励广大陶学子自立自强、奋发进取,引导更多的陶学子向身边榜样学习,基金会决定继续在项目合作院校陶学子中开展2022年“伯藜之星”评选活动。“伯藜之星”评选依据《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之星”评选办法》(下称《评选办法》,详情见附件)执行,现将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伯藜之星”评选范围为二年级及以上年级的在校陶学子,参选陶学子在校四年期间个人仅可获得一次荣誉和奖励,不可重复。
二、评选条件
参选陶学子需在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平时积极参与“伯藜学社”组织的各项活动,符合《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实施细则》中关于陶学子的相关要求,详见《评选办法》。
三、评选方式
初选采用学生自荐与学院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初选名单(初选不限人数,符合条件即可参加),再由学校根据评选要求,参考陶学子日常表现,按每个奖项不超过1人的标准向基金会推荐,最终由基金会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四、评选流程
1.宣传阶段:3月10日—3月15日,发布评选通知,各学院进行宣传,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的陶学子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2.初评阶段:3月27日前,各学院完成初评,并报送推荐候选人材料;
3.复审阶段:3月28日—4月6日,学校对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组织成立评审小组,对候选人进行评选,最终评选出我校2022年度“伯藜之星”,送基金会参加终审。
五、评选材料要求
详见附件
六、注意事项
1、请将纸质版相关证明材料(评选登记表WORD版、个人事迹WORD版、荣誉证书、科研成果、推荐意见、媒体报道等)于3月27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83262073 联系人:王庆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