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校《关于开展第五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第五轮辅导员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用范围和对象
2022年1月1日我校在职在岗辅导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参加本次岗位聘用:
(一)未转正定级人员;
(二)内退、长期病假等人员;
(三)其他原因不在岗人员。
二、任职年限
自聘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的时间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任职年限不足一年的不计。
三、岗位设置
岗位职级 |
五级 |
六级 |
八级 |
九级 |
十一级 |
岗位数量 |
3 |
4 |
14 |
19 |
10 |
四、岗位聘用条件及岗位职责
详见《徐州医科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修订)》(徐医大人字〔2021〕41号)中的《徐州医科大学辅导员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附件1)。
五、工作安排
(一)3月23日前,实施岗位聘用申报。申报人填写填写《徐州医科大学第五轮岗位聘用申请表(辅导员专技)》(附件2),并提供聘任岗位所需的支撑材料(上一聘期的个人所有业绩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须学院党委(总支)副书记签字确认并加盖学院党委(总支)公章)。
(二)3月25日下午下班前,上报岗位申报材料。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将《第五轮岗位聘用汇总表-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附件3)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各1份、《徐州医科大学第五轮岗位聘用申请表(辅导员专技)》(附件2)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各1份、岗位聘任支撑材料(纸质版)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学工处106室),电子版发送至XGB_xfb@xzhmu.edu.cn。
(三)4月5日前,确定各岗位聘用人员。辅导员岗位聘用工作组组织对辅导员专业技术岗人员的聘用资格和业绩条件进行审核、评审,确定辅导员专业技术岗岗位拟聘任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六、工作要求
(一)竞聘业绩为第四轮聘期(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内取得;
(二)为保证公平公正,每人仅可申报竞聘一个岗位;
(三)支撑材料一人一袋,袋面粘贴封面(附件4-1),袋内材料包括:申请表、目录(附件4-2)、证明材料复印件。确因材料较多需一人多袋的,应进行捆扎,并在每份袋面注明姓名和单位。
证明材料复印件应按目录排好顺序,包括职称证书、发表的科研论文(需封面、目录、论文首页、论文检索报告)、完成的研究项目(需立项通知书并以立项时间为准)、重要获奖材料(需获奖证书并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等。请各学院严格审核申报材料,保证材料真实性,并骑缝加盖学院党委(总支)公章。
(四)如申请人申报业绩涉及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使用情况,须填写《徐州医科大学岗位聘用论文使用承诺书》(附件5);
(五)凡在外进修及攻读学位人员、单位公派出国人员、短期病事假产假人员,各学院应及时通知本人按时报送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咨询学生工作部(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鞠强,电话:15105218404。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