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广大资助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学生资助工作科学、创新发展,发挥育人实效,经研究决定,开展徐州医科大学2022年资助育人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3月1日—3月12日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学校关于做好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要求;
2.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育人工作。建立专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资助资金落实到位,学生投诉率低,满意度高;
3.认真调查研究和解决当前学生资助育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4.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开展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线上线下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深入推进资助育人工作。
(二)先进个人
1.热爱学生资助工作,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认真负责,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
2.熟悉国家、学校相应的资助政策、规章制度及工作程序,在具体经办各项资助工作及活动中,积极主动,工作成绩突出;
3.资助政策宣传到位,资助育人工作程序到位,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
4.各类资助工作上报的材料数据信息准确率高,学生对资助工作的满意度高,投诉率低;
5.积极开展励志、感恩教育,学生资助育人工作成效明显,且活动有计划、记录、总结、图片等相关资料。
三、名额分配及评选程序
推荐表彰名额按各学院2022年学生资助育人工作成效综合评定。本次拟表彰先进集体6个,先进个人6人。
1.学院与个人申报。各学院、资助工作人员按申报要求,自行申报先进集体和推荐先进个人,申报内容确保真实有效。
2.审议评定。学生工作处审查材料,学校组织专家结合资助育人工作实效、工作特色进行全面审核后确定最终结果。
3.表彰宣传。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进行表彰。
四、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填报《徐州医科大学2022年资助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2),个人填报《徐州医科大学2022年资助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3),并于3月12日前将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xyzz@xzhmu.edu.cn,邮件标题统一为:学院名称——2022年度资助工作先进申报,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报学工处105办公室。
附件1:徐州医科大学2022年资助育人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2:徐州医科大学资助育人工作绩效考核自评表
附件3:徐州医科大学2022年资助育人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学生工作处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