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认真抓好大学生先进典型的选拔和培育工作,形成创优争先的良好风尚,根据《徐州医科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试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3届本科及研究生毕业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分类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有强烈的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身心健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
(二)评选条件
1.本科生尚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学业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班级排名在前30%,在校期间每年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奖学金(不含社会捐赠奖学金);
(2)在校期间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显著,对学校发展或社会进步做出过突出贡献,应由学院出具相关证明;
(3)树立正确就业观,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西部、边远艰苦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
2.研究生尚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读期间获得过一次及以上校级研究生荣誉称号;
(2)在读期间曾获得国家级表彰或奖励;
(3)为社会或学校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校内外产生良好反响,为学校争得了荣誉;
(4)树立正确就业观,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西部、边远艰苦地区或基层就业、创业。
(三)如有以下情况,则取消参评资格:
1.在校期间有不及格现象;
2.学校或学院规定的其他不得参评的条件。
三、评选比例
各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该学院2023届毕业生总数的15%(评选名额上限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一)班级推荐。各学院积极动员,本科生以班级为单位,研究生以学科为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推荐人选。
(二)学院评审。学院严格把关,在广泛听取并征求辅导员老师、班主任、研究生导师、任课教师和广大同学的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应在学院范围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本科生和研究生评选结果分类别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和研究生工作部。
(三)学校审批。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学院评选结果经学生工作部(处)和研究生工作部审核、校内公示、学校审批后予以表彰。
五、奖励办法
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同学,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徐州医科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存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六、评选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选优秀毕业生,既是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措施,又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极好机会。各学院要结合评选工作,扎实开展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和创业观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毕业生思想素质。
(二)此次评选活动由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具体组织,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评选。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和标准,遵循审核程序和环节,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三)请各学院于6月11日前将以下材料上报。
本科生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学生宿舍10号楼10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GB_xfb@xzhmu.edu.cn;
研究生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行政楼211室),电子版发送至yanjiushengyuan@xzhmu.edu.cn。
1.附件2《徐州医科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2.附件3《徐州医科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附件:
1.徐州医科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分配表
2.徐州医科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徐州医科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情况汇总表
徐州医科大学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