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爱国主义教育法,持续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丰富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实践形式,激发学生爱国、爱校之情,报国之志,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升国旗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指定升旗日早晨7:00(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二、活动地点
主校区体育场
三、参加人员
学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校团委负责人,学院分管领导、辅导员、主校区在校学生等。
四、活动议程
1.国旗护卫队出旗
2.升国旗、唱国歌
3.学生代表发言
4.教师代表发言
5.升国旗仪式结束
注:如有其他创新环节可报备后自行安排(注意结合重要时间节点进行设计)。
五、组织实施
1.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协调每次升国旗事宜,重大节日或纪念日的升国旗仪式另行安排。
2.各学院具体负责本单位升国旗活动的动员、组织和宣传工作。
3.人民武装部负责承担校国旗班日常训练彩排事务及升国旗仪式的升、降旗任务。
4.校团委负责体育场广播台音响设备保障工作。
六、活动要求
1.参加升国旗仪式的师生要有秩序地入场和退场。参加人员于早晨6:50前按指定位置整齐列队。
2.参加升国旗仪式的人员着装要整洁大方,姿态端正,不得在升旗场地吃零食、带宠物等。
3.学生工作部将加强对升国旗仪式的检查指导,并对各学院组织开展的情况进行考勤和记录。
4.各学院应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积极组织,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附件: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升国旗活动安排表
学生工作部 人民武装部 校团委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