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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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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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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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维护学校稳定,保证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全校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健康的假期,根据国家法定假日放假安排和学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国庆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假期前,各学院须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各班级须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教育重点在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要求学生避免发生人身伤害事件,避免发生煤气中毒、食物中毒、溺水和火灾、交通等事故。

1.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告诫学生不到无安全保障或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在江(河)、池塘等野外场所游泳。加强对学生游泳救护知识的辅导,掌握基本的自护、自救和逃生方法。

2.加强预防人身伤害和预防受骗教育。各学院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生防诈骗和自我保护教育,提高学生自护自救的能力。明确要求学生不参与非法传销活动,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不参与赌博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3.加强交通安全教育。要教育引导学生自觉学习和交通法规,养成文明走路、骑车和乘坐合格车辆的良好习惯。严禁学生与车站、私人车辆联系包车返乡业务。

4.加强网络文明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树立网络责任意识和道德意识,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自觉维护网络安全。帮助学生提高对不良信息的辨别能力,不随意泄漏个人信息,不随意在网上交友、购物,防止上当受骗。

二、突出重点,消除宿舍安全隐患

放假前,各学院要组织学院领导、辅导员对学生宿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认真排查安全漏洞或事故隐患,及时有效地解决可能存在的宿舍安全问题,学生工作处将进行抽查。

深入宿舍掌握假期留宿学生的基本情况,告知学生不得在宿舍内集会,不得在宿舍留宿外人,不得将钥匙转借他人,不得使用违章电器,不得在宿舍内酗酒、喧哗,不得晚归或夜不归宿,遇到突发事件,应立刻向保卫处、宿舍管理员和辅导员报告。

三、严格考勤,做好学生去向登记

放假期间,各学院应继续做好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特别要重点关注留校住宿的学生,开展必要的安全教育,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确保学生人、财、物的安全。对于离校的学生,要登记掌握去向和联系方式。

1.加强假期留校学生管理工作。各学院要对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的学习、生活作出妥善安排,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加强教育管理,关心在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并提供必要的服务。对于实习见习学生,要保持沟通,掌握动态,做好安全教育和管理。

2.加强值班工作。各学院要安排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稳妥处置,同时向学生工作处报告。

3.严格执行学生请假和销假制度,严禁学生擅自离校或逾期不归。学生离校前须在今日校园中进行登记并附上交通证明,如车票等。假期结束后,及时、认真对学生返校情况进行排查,同时要做好未返校学生的信息联络工作。

4.请各学院于9月29日(周日)17:00前填报学生(本科生)去向统计表在线表格(另发)。同时,各学院须将值班电话告知学生,确保学院与学生之间的联系畅通。

5.假期结束后,各学院于10月7日(周一)17:00前统计学生返校情况,并填报学生(本科生)返校统计表在线表格(另发)。

各学院要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的国庆假期。



学生工作处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