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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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暑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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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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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学生资助工作质量,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根据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指导意见》(苏教助〔2023〕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暑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7-9月

二、家访对象

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2025级拟提供国家资助的新生。

三、活动安排

(一)筹备阶段(7月12日前):各学院根据工作实际,科学组建家访工作队伍,鼓励学院领导带头开展家访。制订线上、线下家访工作方案,合理规划线下家访路线,制作宣传材料,做好安全预案及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二)家访阶段(7月12日至8月30日):集中开展家访活动,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线下家访各学院可单独组队,也可协同其他学院开展联合家访。

(三)总结阶段(9月5日前):各学院梳理家访资料,汇总数据,形成家访工作台账。

四、家访内容与任务

(一)深化政策宣传。通过家访向学生及其家长一对一宣传国家、地方和学校的资助政策,当面答疑解惑,帮助困难家庭消除顾虑,防止出现不懂政策、不愿申请、资助遗漏等现象。

(二)强化精准认定。通过开展线上线下家访,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存境遇,依据学生家庭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家庭经济状况、家庭负担情况等,综合判断学生是否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核实学生资助申请时录入的相关信息是否真实,从而提升资助对象认定的精准性。

(三)推进协同育人。要通过家访比较清晰地了解学生的成长环境、成长经历、人际交往等,为后续准确地提供发展型资助、开展全员育人奠定基础。对于极少数需要重点帮扶的对象,要充分发挥学校专业指导优势,及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学生心理咨询指导和职业规划指导。

(四)加强队伍建设。要开展好家访后的育人研讨、针对性的教育救助服务,充分发挥高校资助工作者、辅导员、育人导师的育人主体作用,不断提升育人能力。

五、相关要求

(一)家访活动与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相结合,做到先家访后认定,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线上线下家访全覆盖,其中2024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线下家访比例不低于12%。

(二)家访活动与资助育人工作相结合,提前告知家长家访环节,做到有温度的家访,避免“问讯式”家访。家访过程应如实采集相关信息,并通过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存档,供后续资助认定与资助育人工作使用,家访信息长期保留并可追溯。

(三)各学院要通过新闻宣传报道的方式即时宣传家访活动,要求标题醒目,内容真实,图文并茂,可制作成微信推送,能在省级、国家级媒体上发表更佳。

(四)线下家访建议联系当地扶贫办、资助中心、教育局联合走访,充分发挥援疆、援藏、各省、市、县、基层医院工作的校友资源,扩大学校宣传,促进学校发展。家访结束后,请各学院填写《(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线下家访情况调查表》(附件1),《2025年(学院)暑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名单汇总表》(附件2),《2025年(学院)暑期家访活动总结》(附件3),9月5日中午12:00前将附件2及附件3的电子版以及盖章后的PDF版以“学院+暑期家访”命名报送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0516-83262073


学生工作处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