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处),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认真抓好大学生先进典型的选拔和培育工作,形成创优争先的良好风气,根据《徐州医科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0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班级排名在前30%),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三)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身体健康,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四)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校期间连年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奖学金;
2.在校期间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显著,对学校发展或社会进步做出过突出贡献,应由院系出具相关证明;
3.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西部、边远艰苦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
(五)如有以下情况,则取消参评资格:
1.在校期间有不及格现象;
2.因违法或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的;
3.因各类原因不能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
4.学校或学院规定的其他不得参评的条件。
三、评选比例
各学院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分别不超过该学院2020届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5%(评选名额上限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一)班级推荐。各学院积极动员,以班级为单位,根据学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推荐人选。
(二)学院评审。班级将推荐人选上报学院,学院严格把关,在广泛听取并征求辅导员老师、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广大同学的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应在学院范围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报送学生工作部(处)。
(三)学校审批。学院评选结果经学生工作部(处)审核、报请主管校领导批准后予以表彰。
五、奖励办法
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同学,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徐州医科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存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六、评选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选优秀毕业生,既是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措施,又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极好机会。各学院要结合评选工作,扎实开展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和创业观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毕业生思想素质。
(二)此次评选活动由学生工作部(处)具体组织,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评选。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和标准,遵循审核程序和环节,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三)请各学院于6月22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学生10号楼10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GB_xfb@xzhmu.edu.cn:
1.附件2《徐州医科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纸质版
2.附件3《徐州医科大学2020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3.附件4《徐州医科大学2020届本科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材料格式见附件模版;
4.拟推荐人3张个人电子照片。其中1张为红底正面免冠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拟推荐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
附件:1.徐州医科大学2020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分配表
2.徐州医科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徐州医科大学2020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情况汇总表
4.徐州医科大学2020届本科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
徐州医科大学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