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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徐州医科大学2021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及推荐江苏省2021年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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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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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工作部、团委,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认真抓好大学生先进典型的选拔和培育工作,形成创优争先的良好风气,根据《关于评选2021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20215号)文件精神《徐州医科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21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及江苏省2021年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校级本科优秀毕业生参评对象为我校2021届本科毕业生江苏省优秀毕业生参评对象为2021届本科及研究生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班级排名在前30%),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三)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身体健康,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四)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校期间连年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奖学金;

2.在校期间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显著,对学校发展或社会进步做出过突出贡献,应由学院出具相关证明;

3.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西部、边远艰苦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

(五)如有以下情况,则取消参评资格:

1.在校期间有不及格现象;

2.因违法或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的;

3.因各类原因不能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

4.学校或学院规定的其他不得参评的条件。

三、评选比例

1.院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分别不超过该院2021届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5%(评选名额上限见附件1)。

2.每学院从校级本科优秀毕业生中推荐1人做为江苏省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参与校内评选。研究生候选人的校内评选由研究生工作部组织。

四、评选程序

(一)班级推荐。各院积极动员,以班级为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推荐人选。

(二)院评审。班级参照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上报院,院严格把关,在广泛听取并征求辅导员老师、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广大同学的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和江苏省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评选结果应在院范围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报送学生工作部(

(三)学校审批。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学院评选结果经学生工作部(审核、校内公示、报请主管校领导批准后予以表彰。

江苏省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由学生工作处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选,最终将择优推荐7人(本科生6人、研究生1人)参评江苏省优秀毕业生。

五、奖励办法

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同学,由学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徐州医科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存入毕业生本人档案。江苏省优秀毕业生由江苏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

六、评选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选优秀毕业生,既是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措施,又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极好机会。各学院要结合评选工作,扎实开展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和创业观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毕业生思想素质。

(二)此次评选活动由学生工作处具体组织,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评选。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和标准,遵循审核程序和环节,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三)请各学院514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10号楼10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GB_xfb@xzhmu.edu.cn:

1.校级优秀毕业生需报送:

(1)附件2《徐州医科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纸质版

2附件3《徐州医科大学2021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2.江苏省优秀毕业生候选人除以上材料外,还应报送:

(1)附件4江苏省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电子版

(2)附件5江苏省高校“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模版)电子版




附件:1.徐州医科大学2021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分配表

2.徐州医科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徐州医科大学2021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情况汇总表

4.江苏省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5.江苏省高校“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