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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医科大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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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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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应自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注意防火、防盗、防事故。学生宿舍严禁私接电源和乱拉电线。离开宿舍前必须检查并断开各种电源插头;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管理人员进行安全防范检查。

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宿舍;严禁在宿舍内聚众闹事、吸毒及传播、复制、贩卖非法出版物等不良活动;不得进行非法传销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登陆非法网站,传播各种有害信息,积极维护网络信息安全;不得私自在宿舍里派发或张贴广告、传单。

三、住宿学生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发现室内财物被窃,应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保卫部门;拾到他人财物主动交公。

四、不得随意移动拆卸消防设施和安全通道指示牌;学生宿舍内不准挂布帘和床帘;不准在电器、照明设备上悬挂装饰物品。

五、保持学生宿舍通道的畅通。所有学生物品必须放在宿舍房间内,摩托车、自行车等应按指定停车点或车库停放,杂物等不得随意放置。非灭火不得擅自动用设在公寓楼里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学生宿舍内禁止饲养宠物;宿舍内除饮水机、手机充电器、台灯、电风扇外(因个人操作不当引起的事故由本人承担责任),禁止使用、存放电炉、电热杯、电饭锅、“热得快”、电水壶、电熨斗、电吹风、电夹板、电热毯、煮蛋器、烘鞋器、电暖宝等未经批准使用的持续发热电器;学生宿舍内除空调外不能使用电视机、微波炉、电冰箱等非宿舍配置家用电器;禁止私自安装电热水器。

七、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异性宿舍;亲友来访,须经宿舍管理人员查验个人有效证件后在指定地点会面;禁止留宿外校人员;禁止带不熟悉的人或者商贩进入宿舍楼;禁止在学生宿舍楼内设摊、推销、经商及各种收费经营项目;发现可疑人员、违法事件及意外事故应立即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拨打保卫处值班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