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做好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资助工作
(一)贯彻执行省资助中心有关资助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全校学生资助工作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
(二)负责国家资助系统、省资助系统信息填报、审核及维护;
(三)负责全校资助工作材料的整理汇总工作,编印成册,参加全省资助工作绩效考核评价;
(四)负责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建档工作;
(五)负责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与管理工作;
(六)负责生源地助学贷款及贷后管理工作;
(七)负责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学费代偿审核、发放及管理工作;
(八)负责残疾学生、建档立卡学生学费减免审核、发放及管理工作;
(九)负责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资助工作;
(十)负责圆梦助学券的收集、上报及发放工作;
(十一)负责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
(十二)组织参加省助学成才典型事迹评选、学生资助育人理论研究评选、“助学筑梦铸人”作品、学生资助成效微电影、书法作品征集评选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
二、 做好学校各项资助工作
(一)负责全校困难补助的核拨、汇总、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校勤工助学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校校贷学金减免工作;
(四)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益社团的管理工作。
三、 做好社会资助工作
(一)负责各种社会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及管理工作;
(二)负责联络相关公益基金会及社会爱心人士,和相关 部门积极配合,拓展学生资助渠道。